法纪路(107国道路口至法纪教育基地)沿线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根据花乡村办【2021】5号 批准,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现对法纪路(107国道路口至法纪教育基地)沿线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法纪路(107国道路口至法纪教育基地)沿线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86841204
招标代理机构:香港最快现场直播记录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20-369618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3689709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是2021年花都区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两侧绿化景观提升、农房风貌提升等。其中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对荷溪村荷溪湖路(荷溪村牌坊至荷溪湖)及荷溪路(荷溪村牌坊至Y748)进行提升道路进行路面修复及改造提升,对法纪路道路两侧、法纪路与其他主干道路交叉位置的绿化景观进行改造提升,完对法纪路两侧农房风貌进行改造提升等。法纪路现状为城市次干路,改造后法纪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项目总投资约1196万元(农房风貌提升300万,绿化景观提升330万,基础设施建设566万)。
2、计划工期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5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法纪路(107国道路口至法纪教育基地)沿线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2.1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等,满足设计要求。
2.2设计部分
2.2.1设计范围及内容:
方案设计、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及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竣工图审核及盖章等。
2.2.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3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其中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施工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承包人间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除施工围蔽费用外)。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为准。
2.4质量要求
2.4.1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4.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4.3.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措施要符合广州市的“六个百分百”规定,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7.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公告中明确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1年10月28日00时00 分至2021年11月18日 10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
9.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8日10时 0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9.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18日10时 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 10 号滨晖大厦)]开标室。
9.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9.4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9.5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9.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9.7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45分至2021年11月18日10时 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玫瑰路 10 号滨晖大厦)]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需提供法定人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电子光盘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
5.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5.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3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执行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
A.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不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B、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最少 1 项业绩, 业绩规模、时间、金额大小不限,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①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②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对应的设计或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使用规则:若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单位牵头方或主办方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即可当作设计业绩也可当作施工业绩使用,非牵头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认定。
6.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市政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职称。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6.3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文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注册建造师不含注册临时建造师。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③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7、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9、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业绩特征须在以上扫描件中体现,如不能体现须提供经业主确认的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
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11.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1.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1)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
(2)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设计方为准。
(3)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勘察方为准。
注:①联合体成员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任务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②联合体成员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任务的投标人,其业绩可合并计算;
③联合体成员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任务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承接每一类任务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①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1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
1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的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
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令)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人投标时应按附件一《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费用。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67.2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16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80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9.43万元。)
2.勘察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勘察设计方案,初步勘察设计的勘察设计费用等);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勘察、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六、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2、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86841204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广源路8号。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香港最快现场直播记录
日期:2021年10月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
资料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1 |
列明主办单位及承接各任务成员方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
原件扫描件 |
|
施工部分 | |||
2 |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方)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的电子扫描件。 |
|
3 |
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方)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的电子扫描件 |
|
4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出具) |
原件扫描件 |
|
5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主办方出具)(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 |
原件扫描件 |
|
6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的电子扫描件 |
|
7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的电子扫描件 |
|
8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 |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扫描件 |
|
9 |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的电子扫描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
10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的电子扫描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
11 |
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或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
|
12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投标人声明》的内容签署盖章 |
原件扫描件,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
|
勘察设计部分 | |||
13 |
企业营业执照(勘察方)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的电子扫描件,或提供勘察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 |
|
14 |
企业资质证书(勘察方)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的电子扫描件,或提供勘察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 |
|
15 |
企业营业执照(设计方)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的电子扫描件,或提供设计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 |
|
16 |
企业资质证书(设计方) |
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同时提供相关上传件的电子扫描件,或提供设计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 |
|
其他部分 |
设计负责人资格证明资料 |
原件扫描件,或信息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
|
17 | |||
18 |
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业绩特征须在以上扫描件中体现,如不能体现须提供经业主确认的业绩证明等相关资料 |
|
19 |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
企业信息档案情况及相关人员信息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查询。 |
|
20 |
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 1、本表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本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将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导致资格审查或评标有效性不通过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5、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以上资料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及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或者与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
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