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遂溪县港门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第一期)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溪县港门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第一期)已由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发改[202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9-440823-04-01-548866,项目业主为遂溪县港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遂溪县港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香港最快现场直播记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遂溪县港门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第一期)
2.1建设地点:湛江市遂溪县港门镇镇区。
2.2规模:包含5条城市支路,路线总长为1.037km。分别为长安路北、人和路、长春路、文化站路、康宁路。
2.3工程预算造价:8609587.29元。
2.4招标工期: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他: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和供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设置须与规模匹配)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R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本项目须制作: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3585867)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 4月12日9 时(北京时间,下同)。
4.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 4月18日17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提出;
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2年 4月 20日,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4.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5月 5日 16时 30分。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 16 时 30 分前进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室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
电子投标开标签到时间自开标当日0时0分开始,截止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登录交易系统进行开标签到,逾时将无法进行签到。
4.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电子开标当日根据已签到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设置。
签到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7.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7751618。(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8.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参加投标的,或不能正常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查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9.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府规〔2020〕12号文要求或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0.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11.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溪县港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
理有限公司
地址:港门镇人民路1号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海滨大道中128
号4栋2422房
联系人(实名):孙裕 联系人(实名):周卓宁
电话:17827452645 电话:0759-220167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2年 4 月 12 日